孟州市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年02月22日09:5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河南省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成果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县(市)营商环境第一方阵名单新鲜出炉,全省104个参评县(市)中,孟州市排名第21位,位居焦作六县(市)第一。不仅如此,孟州市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也有出色表现,位列全省第12名、焦作市第1名。高质量营造营商环境,为孟州市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孟州市法院不懈的追求。

  孟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曙光说:“近年来,孟州市始终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诉源治理“小法庭”发挥“大能量”

  “感谢孟州市法院,你们帮了我们大忙了,有效维护了我们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你们的公正司法点赞。”近日,王某代表孟州市某商砼有限公司将印有“公正、高效、文明 中小企业守护者”字样的锦旗递到孟州市法院速裁庭承办法官原魁星的手中,以表谢意。

  据悉,被告张某在孟州市为他人修路、盖房,使用原告孟州市某商砼有限公司供应的商砼,起初张某还能给付部分货款,但后来就不再给付,最后拖欠23098元长期不还。

  去年6月3日立案后,办案法官原魁星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张某辩称其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而应由另一家公司负责还款,调解未果。原魁星迅速依法追加了被告,适用简易程序对该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判决张某于判决生效后给付孟州市某商砼有限公司混凝土款23098元及利息。

  “对于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来说,诉讼耗时耗力,影响企业信誉和发展。为有效减少企业维权成本,孟州市法院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司法服务。组建民商事调解速裁团队,最大限度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坚持能调则调、不调速判的原则,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王曙光说,今年前10个月,孟州市法院速裁团队审结各类案件921件,平均每天结案4.3件,充分践行了便民高效得“为民意识”,赢得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不仅如此,该院还发挥人民法庭布局和职能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南庄法庭辖区内有一个回族集聚区——桑坡村。近年来,该村搭乘网购热潮,从事皮毛生意,并建立了电商小镇。但景象繁荣的同时,经济纠纷也不断增加。

  该村丁某与李某是生意上的伙伴,因民间借贷产生了纠纷。丁某给李某供应橡胶鞋底来制作成品鞋,但是结算时,李某欠丁某货款13万元,并出具了一张欠条。到了付款期限,李某仍然拒不还款。丁某将李某诉至孟州市法院南庄法庭。法庭在判后答疑过程中,不放弃调解,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承诺冬天桑坡雪地靴生意好转后付清欠款,该案得以顺利解决。

  促进经济发展和化解矛盾两不误,快速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是南庄法庭秉持的原则。

  西虢法庭承担着孟州市岭区和产业集聚区的民事案件审理。对于农村大量的土地纠纷,西虢法庭的法官经常到群众家门口进行巡回审判,就地办案;产业集聚区存在较多的买卖合同等商事纠纷,西虢法庭会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进行法律宣讲,提高企业防范化解风险的意识。

  “这就是孟州市法院提出的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三面向’原则。通过实地走访、座谈征询,多维度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需求及满意度调查,就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等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和整改意见32条,减免困难企业诉讼费21万元。所有涉企案件纳入院庭长监管系统,对受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导致发展困难的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工作持续发力,护航企业发展,推动产业振兴。”王曙光说。

  府院联动“裁执分离”形成助企合力

  2020年年底,孟州市法院快速审结的孟州市百货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被当地广为传颂,成为该院的精品案例。

  原来,孟州市百货公司成立于1953年,是孟州市商业公司下属的国有企业,主营针纺织品、百货,兼营五金家电、场地、柜台租赁。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政策变化,该公司一直无法正常经营,亏损严重,无力支付养老保险费用,职工到龄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从而引发职工集体信访事件。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的净资产总额为负1199.9万元。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该公司向孟州市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孟州市法院随即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招募破产管理人。2020年7月23日,孟州市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确定管理人后,该院有序地开展了财产调查、债权申报等工作,并顺利召开了债权人会议,进行财产处置变现工作。历经5个月的不懈努力,审结了孟州市百货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该公司的房产2300余平方米被依法拍卖变现,清偿职工债权300多万元。破产程序终结后,依据破产法和劳社部相关文件的规定,管理人向相关部门申请核销孟州市百货公司欠缴养老保险费中单位应缴纳部分,职工的退休问题有望尽快解决,及时化解了职工因退休问题引发的信访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而此案能够快速审结,还得益于府院联动机制的助推。“孟州市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职工信访、破产财产处置等相关事宜;为减少破产成本,孟州市商业局为管理人提供了办公场所;孟州市法院为破产财产的拍卖提供了场地;孟州市人社、工商、税务等部门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为破产清算提供了政策支持。正是孟州市法院主动加强府院之间的沟通与配合,及时研究、部署破产处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进一步优化孟州市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王曙光说。

  其实,府院联动机制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所起到的作用不仅仅于此。该院大力推进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成立了府院联动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一室六专班”(府院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工作专班、投融资平台清欠联动机制工作专班、多元纠纷解决联动机制工作专班、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机制工作专班、企业破产处置联动机制工作专班、行政非诉执行联动机制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工作任务、工作目标,起草了《行政争议诉前实质性化解实施办法》《行政非诉案件裁执分离实施办法》《关于企业破产处置实行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为着力打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有关单位参与、社会各界支持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焦作模式贡献孟州法院力量。“其中,行政非诉案件裁执分离的实施就是府院联动机制很好的诠释和体现。”该院行政庭庭长梁慧娟说。

  2019年,孟州市自然规划局发现,村民李某在境内的黄河滩边严重违法侵占耕地0.96公顷(约14.45亩)用于建造饭店和儿童游乐场,遂对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可是李某在规定期限内依旧没有拆除违法建筑,孟州市自然规划局又对其下发处罚决定:罚款25万余元,拆除违法建筑。面对李某的我行我素,该案件最终走到了法院,自然规划局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夏,孟州市法院联合公安、检察院、城管、自然规划局、当地办事处等部门联合对这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法院对李某进行了罚款25万余元的宣判。

  “这就是‘裁执分离’的具体体现。法院仅对案件下达裁定书,而政府各职能部门则联合起来一起执行。”王曙光解释说,近年来,随着孟州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非法占地现象日益突出,大量涉及非法占地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涌入法院,由于该类案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给法院原本存在的“执行难”问题造成更大压力和困扰。为有效破解以上困局,依法保障孟州市土地资源领域行政强制执行工作效率,维护土地资源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起草了《孟州市自然资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通过积极探索推进行政非诉执行“裁执分离”,该院开启了“裁执分离”的先河,行政非诉执行工作步入规范化,有效缓解了非诉执行难题。2021年以来,该院受理非诉行政案件56件,已结42件,未结14件(其中,裁定准予执行28件、不准予执行4件、撤回申请10件),罚款总额72.3万元,已联合多部门对3起非诉行政案件予以强制执行。

  优化营商“集中清收”为企业“排毒”

  2021年2月4日,正值农历腊月二十三。一大早,孟州市农商行行长蒋艳丽一行便来到孟州市法院,将一面写有“强执行尽心尽职 护金融权益卫士”的大红锦旗送到孟州市法院党组成员汤正奎的手中,对孟州法院高效的执行工作表示诚挚感谢。

  原来,2021年1月27日至30日,孟州市法院开展清收银行不良贷款集中执行大会战。其中,孟州市农商行有144万余元的贷款未收回,涉及近30多个被执行人。由于此案执行标的额较大、跨度时间长,且尽快执结此案对于依法保护金融债券、稳定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的积极影响,孟州市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分批奔赴孟州的各乡镇,共查找被执行人30多户,果断采取执行措施,对于具备执行条件的当事人,当场亮剑执行, 经过一周的努力,最终共收回不良贷款144万余元。

  据介绍,强力开展农商银行不良贷款集中清收行动是孟州市法院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该院执行局金融清欠工作小组负责人提前谋划布局,作出了“三提前”的工作部署,取得了显著成效。

  所谓“三提前”即提前谋划,该院年前就开始谋划2021年的金融清欠工作,主动了解2021年金融清欠工作的急、难、重点;提前安排,在对未执行到位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进行全面摸排后,制定周密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方向、目标和人员分工,确保案件责任到人;提前行动,在春节前夕和春节期间开展清积案、立新案等工作,利用被执行人回家过春节放松警惕之机突击执行。

  正是得益于“三提前”的工作部署,该院从2021年春节到目前,已累计清收欠款24848万元,占目标任务51600万元的48.16%,在焦作市排名第一。其中涉公职和党员干部案件共12人11案,涉执标的653.65万元,已清收到位431.63万元;其余均采取了线上财产查控措施,并对房产、车辆、公积金进行了线下查控,已冻结银行存款金额42.23万元,查封房产2套、车辆5辆,冻结公积金账户12个。

  不仅如此,该院执行局还聚焦孟州市十大金融案件开展专项行动,以对有抵押财产案件要“稳”、对有能力却不履行案件要“狠”的雷霆之势,快速执结了一批高标的额案件;开展快速执行合同案件专项行动,对小标的额案件高效执行解民忧。

  孟州市农商行借款给一家公司4000余万元,几年间农商行不断向该公司追要欠款,但该公司还有1000多万元未还款。虽然法院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名下有17套房产,但由于涉及占有权、归属权等诸多问题,需要妥善处理。

  “接到案件后,我们就对这17套房屋进行逐一拍照、查看现场,通过房屋装修、破损、配置等情况,进行预估价。这就体现了‘稳’,保证当事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后来我们又组织双方进行议价,经过几个小时,双方就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以执结。”该院执行局局长杨海波说,传统找专业机构进行评估,不仅要耗时20多天,还要交纳几十万元的评估费,但通过“议价”的方式降低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调解成功后,法院的执行工作受到当事双方代表的称赞:“没想到你们看房子这么细致,为我们省了几十万元呢。”

  而在另一起小标的额执行案件中,从执行立案到成功执结,该院仅在一天内完成。案件的快速执结,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原告孟州市某农贸服务部诉被告孟州市某种植专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欠原告化肥款18253元,经法院调解后被告孟州市某种植专业合作社仍不还款,遂原告孟州市某农贸服务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孟州市某种植专业合作社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账户有5000多元的余额,遂及时冻结该账户银行存款。

  被执行人得知账户被冻结后,主动电话联系执行法官询问原因,执行法官在电话中向其耐心释法析理、劝诫教育,并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将会面临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地做工作,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了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是错误的,并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归还了孟州市某农贸服务部的欠款。

  “下一步,孟州市法院将以‘万人助万企’活动为契机,在府院联动机制的助推下,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破除‘中梗阻’问题注入法院力量。”王曙光说。

编辑:何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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