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专精特新贷”合作机构“上新”

2022年05月23日12:06

来源:大河财立方

  5月20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专精特新贷”第二批合作机构遴选结果,经机构自愿申报、专家评审,认定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等10家银行、河南农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担保机构、中鼎开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13家天使风投创投基金为第二批“专精特新贷”合作机构。至此,河南已认定20家银行、13家担保机构、24家天使风投创投基金为“专精特新贷”合作机构。

  什么是专精特新贷?

  依据《河南省“专精特新贷”业务操作实施细则》,“专精特新贷”是指合作银行通过银行直贷、银担合作和投贷联动等三种金融服务模式向支持对象(经河南省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发放的信用类贷款。

  额度是多少?

  “专精特新贷”实行总额控制。各类型单一企业在所有合作银行中累计授信额度上限分别为50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

  贷款资金须用于企业主营业务发展,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如何申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委托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搭建了“专精特新贷”融资服务平台。企业首先在“专精特新贷”融资服务平台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提出融资需求和意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平台根据企业信息和融资需求进行匹配,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推送,由合作银行独立审核和发放贷款。

  合作银行自收到服务平台推送的企业信贷需求之日起,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告知其是否符合授信条件,15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作银行与企业可选择银行直贷、银担合作、投贷联动三种模式开展“专精特新贷”业务。

  银行直贷。借款人满足银行一般法人客户授信业务基本准入条件;借款人及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不涉及互保圈及民间集资等潜在风险;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原则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重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银担合作。满足合作银行一般法人客户授信业务基本准入条件;借款人及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不涉及互保圈及民间集资等潜在风险。

  投贷联动。满足合作银行一般法人客户授信业务基本准入条件;天使风投创投基金已经投资入股且尚未退出。

  合作机构如何管理?

  《河南省“专精特新贷”业务操作实施细则》明确:

  合作银行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捆绑销售金融产品、附加其他条件等。鼓励合作银行按照不超过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30%投放贷款;投放贷款期限不低于1年,鼓励投放3年期流动资金贷款。

  合作担保机构按照“见贷即保”的原则予以担保。鼓励合作担保机构降低担保业务收费,原则上年化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1.5%。

  合作担保机构不得以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等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

  《河南省“专精特新贷”合作机构管理细则》明确:

  合作银行自合作后一年内未发生“专精特新贷”投放的,取消其合作资格;合作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违纪事件影响“专精特新贷”开展的,取消其合作资格。

  被取消资格的合作银行的存量业务纳入河南省“专精特新贷”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重点关注范围,由合作银行妥善做好存量业务日常管理工作,续贷时转为其他类型商业贷款。

  合作机构因自身原因不愿继续开展“专精特新贷”业务且合作银行、合作担保机构无该业务贷款余额或担保余额的,由合作机构提出申请,经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解除业务合作关系。

  因以上原因取消合作资格的各类机构一年内不得申请“专精特新贷”合作机构资格。

  此外,河南省“专精特新贷”协调工作小组将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专精特新贷”合作机构进行奖惩,对绩效评价较好的机构给予表彰;对绩效评价较差的机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或退出合作。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编辑:何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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