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到“十四五”末,社会信用体系更加完善,建成更高质量的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完善,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信用服务业发展壮大,信用管理体系深度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布局,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具体包括完成市信用信息平台三期项目建设,实现数据采集、归集和共享更加规范、高效、安全,信用信息“智能运转、应归尽归”等。
《规划》划出这些工作重点:
促进传统商贸业行业跨界合作,注重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依托“直播+”服务生态,培育本土“信用+消费”特色品牌。
支持购物、餐饮、出行、旅游、租赁等领域的经营主体以信用记录为基础,为消费者提供免押金、免预存、先享后付等优惠便利,打造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促进消费提质扩容。
持续推进诚信示范街区建设,引导更多商户把诚信理念贯穿到生产、经营、服务等各个环节,引领诚信经营新风尚。
引进信用服务领军企业,积极引进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信用服务机构,全力支持信用服务领域国内龙头企业和国际行业巨头落户郑州,增加高水平信用服务供给。
培育信用服务本土品牌,支持郑州本土有综合实力、发展潜能的信用服务机构整合资源,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领域的优质企业开展信用服务。
逐步形成“引进一个重点企业、培育一个集成生态、壮大一个细分领域”的现代信用服务产业特色化培育模式,放大“郑州品牌”增值效应,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
医疗卫生领域。加强医疗机构信用管理和行业诚信建设,健全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信用承诺制度,构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医保监管从事后监管,向事前承诺、事中管控、事后奖惩方向延伸。将医疗卫生机构信用评价与监督检查、等级评审、评优评先、预算管理、定点医保单位协议管理和医保基金拨付等相关联,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食品药品领域。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用+综合监管”,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构建“农田到消费者”“实验室到病人”的全过程信用分类监管。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企业实施信用惩戒。探索建立跨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追溯与信用惩戒联动机制,对食品药品领域失信企业在登记变更、融资授信、政府招标采购、财政资金项目分配等方面进行限制。不断扩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立健全预警机制。
教育培训领域。以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校内提升与校外减负两手抓、两手硬。健全教育诚信管理体系,完善教师信用档案,开展教师职业信用评价,优化教育信用评价和公示制度,加快构建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五位一体”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民办教育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聚焦民办职业院校、校外培训机构、幼儿托管机构等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不断完善信用管理和分级分类监管,推进监管模式创新。
工程建设领域。强化信用信息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应用,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优化完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市信用平台互联互通,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评标专家信用监管,对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资格申请人开展信用核查,依法限制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评标专家参与招投标活动。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工程担保管理,对列入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严重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依法实施约束措施。
文化旅游体育领域。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深度挖掘郑州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将信用元素创新融入文化旅游服务供给,打造优质文化和旅游品牌。加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信用监管,对文化市场主体、旅游市场主体和体育市场经营主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推动信用信息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共享。持续推进“不合理低价游”“黑导游”等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严重失信主体惩戒机制。推动个人信用积分“商鼎分”在景区、博物馆、电影院、体育场所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深度融合,增强人民群众信用获得感,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家政服务领域。依托市信用平台,依法依规推动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横向共享、纵向对接。探索建立消费者服务评价标准和评价信息归集机制。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信用记录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家政信用记录“可追溯、可查询、可评价”。围绕综合实力、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信用评价等方面,持续开展家政服务企业与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推动家政企业进一步扩大品牌引领和优质服务的示范效应。
交通运输领域。紧扣建设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和开放门户目标定位,积极融入“信用交通省”建设,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市场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推进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创新推动数字监管,探索建立“大数据+精准执法+信用管理”的新型监管模式。探索信用手段在出租车、网约车、城市公交、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管理中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扩展交通运输领域“信易+”守信激励应用,对各类守信主体给予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和“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
全文如下:
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为全面深化“信用郑州”建设,加快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助推郑州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迈出坚实步伐,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部署,以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郑政〔2021〕1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54号)的要求,结合郑州市实际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立足“三新”战略,聚焦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新使命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郑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发展,着力在建机制、拓平台、强监管、重应用、造氛围上下功夫,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获评“全国城市信用工作创新奖”“守信激励创新奖”,连续三届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稳居前列,探索走出了一条以信用促发展、优服务、强根基的创新发展道路,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持续改善,有力支撑了营商环境优化和社会治理创新,为“十四五”时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奠定了良好基础。
信用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制定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郑政办〔2016〕79号),有效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加强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出台《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7〕80号),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平台建设与共享交换、信用信息主体保护、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失信等级划分与认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2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8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8〕10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20〕3号)等30多部规章制度,构筑起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四梁八柱”。
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建成。市信用平台以信用信息的“采集、整合、应用”为主线,构建起涵盖法人库、自然人库和专题库,以及信用平台门户、归集共享子系统、整合子系统、信息查询子系统、信用服务机构公示子系统、联合奖惩子系统、异议处理子系统、自主上报子系统和日常办公子系统的“三库九系统”,实现市县“两级”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信用中国(河南·郑州)”网站一站式、精准化服务功能不断拓展,市信用平台累计归集信用信息23.62亿条,“双公示”信息207万条,信用信息质量持续提升。
信用监管机制良性运行。推动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在食品药品、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20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出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实现了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将联合奖惩系统嵌入四级联动审批系统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政府行政事项管理中普遍使用信用核查,累计信用核查9.6万余次。“信用中国(河南·郑州)”网站设立联合奖惩专栏,累计发布“红黑榜”信息16.47万条(其中:红榜信息15.71万条、黑榜信息0.76万条)。
政务诚信建设务实推进。制定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29号)、《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州市营商环境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郑信用〔2020〕1号)、《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机构及公职人员诚信履约机制的通知》(郑发改财信〔2020〕546号)等制度文件,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7天“双公示”制度,推进建立政府决策执行诚信履约机制,将信用记录应用到考核奖励中,有效提升诚信履职意识和诚信行政水平。大力推进失信政府和国企拖欠治理工作,实现政府机构失信案件“清零”。
信用应用场景持续拓展。积极探索“信易+”应用创新,推进“信易贷”“信易教育”“信易阅读”等惠民便企应用落地,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实施“容缺受理”,让诚信主体享受更多信用红利。围绕个人信用积分“商鼎分”构建了“信易租”“信易医”“信易游”等九类激励应用场景,覆盖1179万余人。积极开展个人守信联合激励城市合作,推动郑州与杭州间个人信用积分互认互通。“商鼎分”宣传微视频《诚信商鼎分文明郑能量》和动画片《小信的美好生活》在2019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上分获“最佳传播效果奖”“最佳动画片奖”。
试点示范效应加速形成。中国(河南)自贸区郑州片区实施企业投资项目“信用通”管理服务模式,实行涉企证照告知承诺制,破解商事登记“准入、准营不同步”难题,让企业经营实现“零等待”。创新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和监管服务模式,打造集通关、通检、通商等功能的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实现“关检三个一”“查验双随机”“跨境秒通关”。依托“郑州市电子商务诚信交易服务试点项目”,建立电子商务诚信交易监管服务平台,成为国家五大电商交易试点之一。选择重点领域和典型地区开展信用建设示范,公布了11家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和乡镇(街道),打造信用“示范标杆”,形成交通管理失信案例调查和信用修复制度等各具特色的创新亮点。
信用支持疫情防控作用明显。率先出台《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信用相关政策的通知》(郑信用〔2020〕2号),对我市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信用相关政策进行明确,将信用建设与防疫工作有效结合,发布郑州市疫情防控“红名单”1412条,在“信用中国(河南·郑州)”网站开通郑州防疫专栏和防疫物资价格承诺公示专栏。运用信用监管手段防范打击哄抬物价违法行为,将相关信息归集公示。积极探索开展“信易保”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联合保险机构开展“信用+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业务,以惠利企业的低价保险,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开发不同的产品,创新信用惠民便企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诚信宣传教育显著增强。大力开展以“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郑州宣传周”“信用大讲堂”等诚信主题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3·5”学雷锋活动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开展“文明诚信市场、企业、商户”和“文明诚信经营示范街”创评活动,积极引导市民以失信败德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发布郑州市首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蓝皮书,集中展现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
(二)形势要求
“十四五”时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是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建设的根本遵循。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助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的重要保障。“十四五”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拓展,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带来巨大变量,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在此背景下,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以良好营商环境、信用环境、消费环境等为核心的软实力,对于塑造新的竞争优势,提升地区影响力,持续夯实国民经济循环基础,实现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更为重要的战略意义。
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构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迫切要求。郑州市“放管服”改革加速推进,成为全国第8个市场主体超百万的省会城市,晋级全球营商环境友好城市100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有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优良营商环境吸引创新人才、集聚创新要素,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举措。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动社会治理措施与监管手段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有助于提升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快建设法治郑州、和谐郑州、平安郑州、信用郑州。
(三)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交汇,“四路协同”(空中丝路、陆上丝路、网上丝路、海上丝路)和“五区联动”(航空港实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跨境电商试验区、大数据试验区)战略叠加效应持续显现,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铺开,为郑州更深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对郑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新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将信用管理机制嵌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围绕“生态保护、黄河安澜、集约节约用水、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五大任务,需要充分发挥信用在提升治理水平和行政效率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推动我市努力在全流域走前列、做示范,着力打造沿黄生态保护示范区、国家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黄河历史文化主地标,需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对郑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带来新的考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郑州地处中原腹地,具有经济、区位、交通、文化旅游等优势。要将自身置于全国、全省的大局中去谋划思考,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适应复杂宏观形势,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信用服务和监管措施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以及行政管理全流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对郑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赋予新的使命。国家明确提出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强化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带动作用,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增长极。国家赋予郑州全新责任使命,郑州应当充分把握“四路协同”和“五区联动”优势,切实发挥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支撑作用,强化政策互通、设施联通、信息共享、服务联动,推动我市在以信用强化国家中心城市带动作用、服务城市品质提升、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增长极等方面进位争先、勇挑重担、示范引领。
二、贯彻“三新”战略,开启高质量信用示范城市新征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及郑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法治化、规范化、精准化信用管理机制为保障,以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支撑,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为突破,着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高水平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高标准打造“信用郑州”城市品牌,为建设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打造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中原更加出彩、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协调推动作用,树立“共建、共享、共用、共治”理念,鼓励和调动社会积极性,打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格局。
——统筹规划,逐步推进。按照国家和省相关工作部署,系统布局、长远谋划、统筹推进,明确总体思路、目标和实施步骤,抓住关键环节,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形成工作示范,稳步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遵循法治,规范有序。坚持依法规范,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体系、信用标准体系,规范和完善失信约束措施、开展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处理等工作,提高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示范引领,创新突破。围绕我市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强化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促进信用信息资源充分整合,探索创新模式,形成示范效应,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推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广泛应用。
(三)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社会信用体系更加完善,建成更高质量的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完善,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信用服务业发展壮大,信用管理体系深度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布局,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信用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形成健全的法规制度体系,信息归集、信用评价、信用修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信息安全和信用主体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信用信息系统优化升级。完成市信用信息平台三期项目建设,实现数据采集、归集和共享更加规范、高效、安全,信用信息“智能运转、应归尽归”。推动信用数据深度挖掘开发,有力支撑各级各部门信用管理和服务。
——信用监管机制高效有力。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强化事前承诺、事中监管、事后奖惩,各领域各行业信用监管机制“全覆盖”,社会治理更加精准高效。
——信用场景应用不断丰富。深入拓展“信易+”应用领域,个人信用积分应用范围逐步扩大,“信易贷”“信易批”“信易医”“信易游”等惠民便企应用成效显著,实现“信易+”应用翻一番,“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壮大。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培育市场活力、优化产品供给、强化行业监管,推动信用信息产品和服务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得到广泛应用,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公信力和竞争力的信用服务机构。
——社会诚信氛围愈加浓厚。大力推动诚信宣传和教育广泛深入开展,信用文化全面弘扬,诚信价值观全面塑造,全社会知信、守信、用信氛围日益浓厚,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机制和环境基本建成。
三、融入重大布局,提升信用创新发展新能级
(一)信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信用助力生态环境保护。贯彻落实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着力打造沿黄生态保护示范区。加快构建以环保信用信息为基础,完善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根据不同环保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不断提升环保信用监管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金融机构根据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绿色信贷和差别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信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立足郑州历史文化资源在黄河文化、中华文明中的价值地位,依托黄河、嵩山等自然山水资源和河洛、古都、根亲等历史文化资源,探索建设一批“信用+文旅”产业载体和诚信旅游路线,彰显古都魅力、弘扬诚信风尚。探索推动跨区域守信激励与旅游领域相融合,打造“信易游”中原文化特色模式,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为支撑,挖掘信用价值、释放信用红利,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旅游优质服务。加强文化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实现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建立健全严重失信主体惩戒机制,保障文化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二)信用服务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提升信用消费服务供给。牢牢把握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信用赋能郑州打造具有特色和时尚魅力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促进传统商贸业行业跨界合作,注重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依托“直播+”服务生态,培育本土“信用+消费”特色品牌。支持购物、餐饮、出行、旅游、租赁等领域的经营主体以信用记录为基础,为消费者提供免押金、免预存、先享后付等优惠便利,打造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促进消费提质扩容。持续推进诚信示范街区建设,引导更多商户把诚信理念贯穿到生产、经营、服务等各个环节,引领诚信经营新风尚。
推动消费信用环境优化。加快推进消费领域信用监管,建立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加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不断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完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民生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扩大信用消费,促进互联网平台和商户诚信经营。以“醉美·夜郑州”等系列促消费活动为契机,逐步探索以综合信用承诺为基础,以若干行业领域为支撑的“1+N”诚信经营承诺模式,构建“企业申请、信用核查、择优推荐、公布名录、典型展示、动态管理”的链式管理机制,提升城市消费竞争力。健全消费诚信、消费者保护和维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和治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环境。
(三)信用服务高水平开放新高地建设
推进“信用+自贸区”建设。加强进出口贸易企业信用风险监测和仓储物流动态监控,完善进出口商品信用风险预警机制,为开展稽查、检查、风险处置提供预警。推进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建设。构建跨境电商全景式信用监管机制,衔接监管全流程,推动事前注册备案、事中信用评价、事后信用监管,打造跨境全链条信用监管模式。完善跨境电商统计体系,健全商品全球质量溯源体系。加强与周边区域海关、港航部门合作,推进通关信用联动监管,落实AEO企业互认和通关便利措施,加强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创新“信用+招商”模式。围绕先进制造、生产性服务业和科技研发等领域,运用信用手段实现精准招商,助力高质量项目引进。通过信用核查、信用大数据分析等方式,筛选优质守信企业,提高招商引资效益。推动信用管理纳入产业招商图谱、招商项目准入评审和重大项目管理制度中,构建形成招商引资信用管理长效机制。创新产业招商守信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为守信企业项目建设提供“信易+”系列便捷服务和政策支持,促进守信企业加快落户、加快建设。围绕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选树一批诚实守信示范企业予以重点推介,打造诚信标杆。
(四)信用服务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重大决策诚信机制,完善政府决策执行诚信履约机制,推进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优化多层次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建立政务失信问题重点协调和惩戒制度,持续推进政务失信记录信息归集共享、失信政府机构及公职人员责任追究机制,清理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等工作,确保全市政府机构失信案件“零增长”。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依法依规将廉政记录、违法违纪记录等信息纳入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编制《郑州市公务员诚信手册》,加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信用理论、实务运作能力的教育和培训。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承诺、政府债务预防违约、政府统计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大力推进商务诚信建设。深化行业领域信用建设,以生产流通、工程建设、金融税务、电子商务、招标投标、会展、广告、价格等领域为重点,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信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化水平,营造诚信市场环境。加大对违法失信主体监管,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引导市场主体增强法治意识、契约精神,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约,诚信履约、公平竞争。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立健全追溯标准和规范,建立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向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加强对劳动保护、社会保障、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领域的信用管理和服务,聚焦金融、法律、医疗卫生、食品药品、文化旅游等领域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针对当前经济社会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展开诚信缺失专项治理。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社会成员遵循诚信原则,树立良好信用意识、关注自身信用状况、维护良好信用,努力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积极创建诚信社会。
积极推进司法公信建设。以司法公信建设助推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推进审判公开、执行公开,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依法依规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适用范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依法及时公开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制度及程序、时限等信息。深化公开听证工作,推行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工作,不断加大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司法公信力提升。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加强对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等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推行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执法公开等承诺制度。
四、健全长效机制,打造信用体系建设新高地
(一)夯实信用法治基础
完善信用法规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配套制度保障。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和条例宣贯解读工作,指导全市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动更多信用管理措施进入地方性法规中,将信用管理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为行业和区域信用建设依法依规发展夯实法治基础,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优化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加快制定出台《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严格依法依规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公开范围,依法保护各类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信用修复、联合奖惩等环节信用制度,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规范完善我市失信约束措施,准确界定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严格限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设列领域,提升信用管理规范化水平。
推动信用标准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管理中的规范性和引领性作用,加快构建体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多层次、高水平“诚信郑州”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覆盖通用层、专用层和基础层的信用信息系统标准体系架构,从点、线、面三个维度推动先进团体标准、行业适用性标准和基础通用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二)提升信用监管质效
创新事前信用监管。全面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出台告知承诺事项清单,为企业提供便利。在政务服务、市场准入、企业投资、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审批替代型、自主公示型、行业自律型、信用修复型承诺,逐步扩大信用承诺覆盖面。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档案,履约践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信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查询和监督渠道,对不履约或者违背承诺、虚假承诺的主体依法实施限制。开展信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经营者和重点岗位职业人群依法经营及诚信执业意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评优评先、资金扶持、科研项目管理等事项中,全面实施信用核查。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信用报告。
加强事中信用监管。科学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各领域、各行业开展分级分类监管的基础性依据。综合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叠加行业信用监管数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完善事后信用监管。严格规范开展失信行为认定,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加大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监管和惩戒力度。扩宽信用修复渠道,丰富信用修复方式,鼓励引导失信主体通过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培训等方式,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信用。
推进协同监管共治。建立健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协作监管机制,推动失信信息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提升联动监管效能。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协助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会员信用记录,开展信用承诺、信用培训、诚信宣传、诚信倡议等,引导本行业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引导企业建立内控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纳税等方面强化市场主体自我监督责任。
(三)重点领域信用监管
医疗卫生领域。加强医疗机构信用管理和行业诚信建设,健全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信用承诺制度,构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医保监管从事后监管,向事前承诺、事中管控、事后奖惩方向延伸。将医疗卫生机构信用评价与监督检查、等级评审、评优评先、预算管理、定点医保单位协议管理和医保基金拨付等相关联,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食品药品领域。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用+综合监管”,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构建“农田到消费者”“实验室到病人”的全过程信用分类监管。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企业实施信用惩戒。探索建立跨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追溯与信用惩戒联动机制,对食品药品领域失信企业在登记变更、融资授信、政府招标采购、财政资金项目分配等方面进行限制。不断扩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立健全预警机制。
教育培训领域。以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校内提升与校外减负两手抓、两手硬。健全教育诚信管理体系,完善教师信用档案,开展教师职业信用评价,优化教育信用评价和公示制度,加快构建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五位一体”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民办教育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聚焦民办职业院校、校外培训机构、幼儿托管机构等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不断完善信用管理和分级分类监管,推进监管模式创新。
工程建设领域。强化信用信息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应用,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优化完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市信用平台互联互通,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评标专家信用监管,对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资格申请人开展信用核查,依法限制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评标专家参与招投标活动。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工程担保管理,对列入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严重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依法实施约束措施。
文化旅游体育领域。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深度挖掘郑州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将信用元素创新融入文化旅游服务供给,打造优质文化和旅游品牌。加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信用监管,对文化市场主体、旅游市场主体和体育市场经营主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推动信用信息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共享。持续推进“不合理低价游”“黑导游”等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严重失信主体惩戒机制。推动个人信用积分“商鼎分”在景区、博物馆、电影院、体育场所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深度融合,增强人民群众信用获得感,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家政服务领域。依托市信用平台,依法依规推动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横向共享、纵向对接。探索建立消费者服务评价标准和评价信息归集机制。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信用记录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家政信用记录“可追溯、可查询、可评价”。围绕综合实力、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信用评价等方面,持续开展家政服务企业与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推动家政企业进一步扩大品牌引领和优质服务的示范效应。
交通运输领域。紧扣建设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和开放门户目标定位,积极融入“信用交通省”建设,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市场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推进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创新推动数字监管,探索建立“大数据+精准执法+信用管理”的新型监管模式。探索信用手段在出租车、网约车、城市公交、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管理中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扩展交通运输领域“信易+”守信激励应用,对各类守信主体给予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和“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
五、打造智慧枢纽,夯实信用建设数字化新底座
(一)信用平台数字化
持续推动信用信息系统优化升级。打造全市公共信用“总枢纽”,推动市信用平台三期项目建设,优化平台功能架构,加强信用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的互通互联。坚持需求导向,结合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优化完善信用承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奖惩、合同履约、信用修复、异议处理、主体权益保护、证照管理、自主申报、信用舆情监测等系统功能,加快提升平台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和数字化应用水平。以行业、部门管理服务需求为导向,迭代升级各部门、各行业纵向信用信息系统,实现行业信用信息自动归集、信用监管自动评价、监管措施自动匹配。以特色化应用为方向,优化信用信息系统架构和功能,建立面向不同行业信用服务体系。
全面深化信用信息数据融合共享。健全信用数据共享体制机制,畅通数据共享渠道,实现信用数据在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业务系统间的按需共享。推动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融合,丰富信用服务产品,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和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探索建立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鼓励市场主体通过“信用中国(河南·郑州)”网站等渠道自愿申报资质证照、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并对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等作出公开信用承诺。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高效汇聚、整合、加工全市多源信用信息资源,创新信用信息采集和挖掘分析,提升信用风险预判能力和监管水平。
(二)信用服务智慧化
推动智慧信用建设。积极融入“城市大脑”建设,加快由传统信用管理模式向智慧信用管理模式转变,将智慧信用建设与智慧城市建设有机结合,用数字化思维促进服务创新。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建立多元化、个性化的“数字信用”应用体系。推动个人信用积分“商鼎分”在“郑好办”和政务服务网上的全面应用,聚焦医疗、教育、交通、文旅等与群众日常息息相关的领域,推进个人事项和高频企业事项接入,打造高效便捷的信用服务移动端总入口。探索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广泛应用,推动公共信用产品嵌入部门办事流程和业务系统,更好服务智慧信用建设。
六、激发创新活力,构筑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新优势
(一)加强信用服务产品创新
加快数字技术融合运用,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大数据公司等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用服务产品,积极参与各地、各行业信用建设。支持信用服务机构进行信用风险分析、监测和预警,以精准“信用画像”等方式,为金融信贷、招标投标、商务合作等市场活动精准化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信用服务需求。推动信用服务机构综合运用前沿技术,为直播经济、网络教育、互联网医疗、数字文旅等新模式新业态提供定制化信用服务。
(二)大力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引进信用服务领军企业,积极引进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信用服务机构,全力支持信用服务领域国内龙头企业和国际行业巨头落户郑州,增加高水平信用服务供给。培育信用服务本土品牌,支持郑州本土有综合实力、发展潜能的信用服务机构整合资源,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领域的优质企业开展信用服务。逐步形成“引进一个重点企业、培育一个集成生态、壮大一个细分领域”的现代信用服务产业特色化培育模式,放大“郑州品牌”增值效应,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
(三)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监管
加强信用服务机构分类管理,依法实施分类监管,完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强化信用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强化信用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建立信用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和从业标准规范,推动信用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强化对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和职业培训,营造积极向上的行业氛围。充分发挥信用行业协会在沟通协调、行业自律、有序竞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客观、独立、公正地开展业务,不断提升公信力。
七、实施硬核工程,引领“信用郑州”美好生活新风尚
(一)信用+惠民便企
积极拓展“信用+”应用。推进多元化信用信息应用创新,大力提升“信易+”惠民便企服务能力和水平。聚焦民生领域,探索在公共医疗、社会福利、劳动保障、司法服务等领域,给予守信主体服务便利,推动“商鼎分”在医疗卫生、饮食购物、旅游住宿、交通出行、文化体育、商业消费等领域,为诚信者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聚焦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依托信用评价结果,开发信用便企场景,鼓励在政策扶持、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等方面对守信企业给予支持和优惠。推广“互联网+信用”应用服务模式,推动信用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内惠民便企。
大力实施“信易贷”工作。强化市“信易贷”平台建设与应用,健全完善平台运行机制。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法依规加强企业社保、纳税、公积金、水、电、气、仓储物流、知识产权等满足“信易贷”业务需求的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加大“信易贷”模式的推广力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入驻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平台的特色产品。创新信用融资贷款模式,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加快投向优质诚信中小微企业。持续完善企业引导推荐机制,吸引有资金需求企业入驻平台。加强市“信易贷”平台宣传推介,积极提升平台影响力。
(二)信用+社会治理
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社会治理创新作用,推动社会治理的服务措施与信用监管手段有机融合。综合运用信用承诺、信用记录、信用奖惩等手段,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深化监管事项清单管理,探索实行信用监管制度,构建“一网通管”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有条件的街道、社区、乡镇进行试点示范,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的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信用建设的触角向基层延伸。组织有条件、有意愿的区县(市)创建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
(三)信用+乡村振兴
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和乡村振兴有效结合。开展农户信用建档评级工作,结合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村规民约履行情况、信贷履约情况等,对农户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文明家庭评选、扶贫救助资金发放以及金融机构发放信贷额度和利率高低等方面的参考依据。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完善涉农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推进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状况与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申报、资格审查、评优奖励等全面挂钩。支持各区县(市)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四)信用+共同富裕
紧扣推动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综合运用信用管理机制,推动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发挥信用在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领域的积极作用,支持有利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信用+”模式创新突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营造人与人之间互帮互助、和睦友好的社会风尚。
(五)信用+创新创业
创新“信用+互联网+创新创业”模式,支持有条件的众创空间、创业学院、孵化器、加速器,通过“互联网+”整合资源,融入信用评价、信用增信、信用监管等手段,完善全方位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培育新兴业态。支持有条件的众创空间、创业学院、孵化器、加速器,通过“互联网+”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模式,探索创新创业全流程、全要素信用管理,助推企业健康成长。打造“信用+园区”试点,鼓励引导全市产业集聚区在园区管理中引入信用管理和服务机制,为创新创业企业(团队)提供信用政策咨询、信用信息查询、失信风险提示、信用修复辅导、“信易贷”对接等服务。
(六)信用+商圈经济
大力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体系,推动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着力打造“信用商圈”,聚焦特色、重塑地标、打造品牌,规划多中心、广集聚、守信用的信用经济新格局。以二七、高铁东站、花园路、北龙湖、中央商务区(CBD)等商圈为核心,积极推进诚信示范街区建设。推动信用与文旅、体育、商业等产业互融互通,先试先行打造以信用为基础的示范体验区,构建信用应用、信用激励生态圈。通过信用惠商、信用惠民,不断创新信用消费模式,促进信用经济发展。
(七)信用+试点示范
持续组织实施信用建设试点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各区县(市)争创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以试点示范助推更高质量的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建设。按照“试点一批、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原则,逐步推广试点示范区县(市)和行业先进经验,形成信用建设“郑州样板”。打造“一地一特色”,推动组织有条件、有意愿的区县(市),结合市场主体需求和辖区经济特点,开展差异化探索,围绕信用承诺、信用监管、信用修复、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等重点工作,创新搭建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应用场景,推动形成一批各具典型特色、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举措。突出“一行一亮点”,围绕完善行业信用监管体系、破除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和共抓共建等方面,推动重点领域或行业结合实际,探索创新、突出特色,构建良好的行业信用环境,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经验、作出示范。
(八)信用+区域合作
推动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都市圈,推进信用一体化建设,打造“信用免押金都市圈”,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联合奖惩、信用服务市场培育等方面合作共建。推动成立黄河流域城市信用联盟,建立信用记录、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积分异地互认机制,聚焦“信易游”“信易行”等领域,推动“信易+”产品跨区域推广应用,打造形成以信用支撑带动中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源。探索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信用资源的战略对接,构建一体化公共信用服务,纵深推进跨区域信用建设一体化。
八、弘扬诚信文化,培育新时代黄河历史文化新地标
(一)大力弘扬诚信文化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弘扬中华民族诚信传统美德。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为诚信文化宣传工作注入新思想、新内容。顺应全媒体发展趋势,以媒体融合为契机,推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博、微信、APP、小程序等新媒体策划信用专题系列活动,宣传信用政策法规,普及诚信文化知识。组织诚信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医院、进机关等活动,深入细致全方位传播诚信理念,大力培育诚信文化,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二)深入推进诚信宣传
以“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郑州宣传活动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引导,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等公益活动,大力开展“信用大讲堂”等主题活动。结合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实施《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抓手,组织诚信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发布诚信倡议或签订诚信公约,树立诚信示范,发挥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做出信用承诺、公开信用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积极开展诚信教育
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在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中进一步充实诚信教育内容,将诚信教育纳入中小学德育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开展信用宣传普及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屯、进家庭活动,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诚信教育体系。鼓励高等院校、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丰富信用培训形式和内容。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窗口和信用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教育活动。培养信用建设专业化队伍,促进和加强信用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人员的交流与培训,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四)树立诚信示范典型
广泛开展诚信示范典型选树活动,结合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市民)评选和各行业诚信创建活动,选树一批诚实守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市民)、诚实守信青年等社会诚信典范。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深入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引领全社会重信守诺。持续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诚信经营示范街以及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观念真正深入人心。
九、强化刚性约束,健全信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一)健全组织协调保障
健全完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信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服务。各地各部门应建立与职能地位相适应的信用建设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根据本规划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形成工作项目化推进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厘清责任事项,强化责任落实。
(二)完善规划实施保障
各区县(市)、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制定规划实施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持续开展信用监测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协同推进合力。
(三)夯实资金支持保障
保障资金投入,加大对信用平台建设、信用惠民便企创新应用、信用标准化建设、信用产品研发推广、信用宣传培训、信用服务机构培育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四)强化人才队伍保障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加大信用领域人才的引育力度,落实“郑州人才计划”政策,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大信用培训与教育力度,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推动高校信用管理专业和学科建设,加强基础人才储备。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专家智库和信用服务机构的作用,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五)加强信息安全保障
落实国家网络安全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保障信用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和信用信息安全。建立完善信息查询使用登记和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用信息采集、查询和使用的权限与程序。严肃查处泄露、篡改、窃取信用信息或利用信息谋私行为,防范在市场交易、信用评价、信用应用场景中对用户信息过度采集、非法采集、非法交易、违规滥用,切实保护信用主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