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快补齐我省城市停车设施供给短板,改善交通环境,推动城市停车设施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起草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城市停车设施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也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城市停车设施规模持续扩大,但仍存在供给能力短缺、治理水平不高、市场化进程滞后等问题,各城市突出的停车难、停车乱等现象,给群众生活和政府管理带来了严重困扰。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增强城市综合管理能力,有效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理停车需求,国家层面从2021年开始陆续出台相关文件,指导推进各地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发展,为各城市统筹布局城市停车设施,优化停车供给结构,系统掌握现状和未来停车需求与设施状况指明了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明确提出要建设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增加非机动车停放设施。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加快推动我省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充分借鉴国内先进地区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我省各城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的实际,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充分征求并吸收了15个省直单位意见建议。
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三个方面。一是强化规划引导,努力加快设施建设。立足我省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现状,坚持以停车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善停车出行环境、推动高质量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为主要目标,注重管理挖潜,指导各地在加强城市停车普查,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区分基本停车需求和重点区域出行停车需求基础上,科学编制和完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构建布局完善、结构合理的停车系统。二是推进智慧停车,促进设施提质增效。通过引导激发“互联网+停车”市场内生需求,旨在全面提升停车设施服务水平。鼓励和推广停车信息化、智能化,加快实现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同时支持我省装备制造企业强化自主创新,加强智能化停车设备研发,促进停车信息及资源共享,依托5G、“互联网+”新技术模式,强化设施数字化、智慧化管理,统筹推进设施提质增效。三是强化组织协调,提供制度支撑和政策保障。依据各相关部门职责,进行科学分工,全力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坚持“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通过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强化资金用地政策保障,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和标准规范,为停车设施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在框架结构上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全省加快停车设施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分别从加快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加快停车设施提质增效、强化资金用地等政策保障、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停车管理法规制度等五个方面明确推动全省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第三部分,组织实施。重点从强化组织实施、推动有序发展、加强试点示范、做好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统筹有序开展。
(一)关于出台《实施意见》的必要性。近年来,我省城镇化快速发展,各城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长,私家车出行比例高,对停车设施需求大,路外公共停车场数量少,停车位无法满足需求,路内停车秩序混乱,严重影响通行效率,停车问题已成为各城市通病。根治城市停车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统筹推进。适时制定出台省级层面的政策措施,有利于督促市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工作创造更为有利条件,扎实推进全省城市停车设施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推进智慧停车的考虑。城市停车设施需要建管并重、集约发展,“互联网+停车”的智慧停车模式能够提高城市停车资源集约利用效率、缓解城市停车设施资源供需矛盾。北京、深圳等国内大城市也正在积极开展试点,加快停车网络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我省亟需通过加快智慧停车平台设计和建设,充分挖掘停车资源潜力,切实增加各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全面提高停车运营管理效率。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通过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依法规范停车秩序,大幅提升停车综合治理水平,同时适时在试点示范、标准体系等方面开展探索和创新,努力为全国城市停车设施治理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