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国家提出“放管服”改革,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是这轮改革的焦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安阳县积极上报改革试点。安阳县将不同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到审批局,充分发挥审批局集中、高效、专业的优势,破除了部门利益纠葛、体外循环等传统体制障碍和机制梗阻,真正实现了“审批和监管”科学分离和“一枚印章管审批”。
(一)先行先试、勇于担当,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县委书记任顾问、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理顺了改革工作的领导机制,构建了各部门协调联动、高位推进的格局。二是机构设置到位,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加挂行政审批局牌子,增设农林水事务股、文教卫事务股和社会事务股3个审批股室,承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三是事项人员划转到位。将县政府10个部门61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事项最小颗粒化后为84项)作为第一批改革集中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同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实现转隶17名工作人员,做到人员关系到位、工作安排到位、业务交接到位。
(二)创新体制机制,打造“3+3+9”审批工作机制。第一个“3”即:“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审批监管职责;二是强化流程再造;三是强化清单管理。第二个“3”即:三项协调机制。一是信息双向反馈机制;二是县长现场办公机制;三是信息员互通机制。“9”即:统一受理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联合踏勘制、举报投诉制、办结回访制、例会总结制和考核奖惩制等九项工作保障机制。
(三)强化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队伍。利用每周四进行业务学习,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和廉洁意识教育,严格工作纪律、行为规范、文明用语等。
通过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安阳县优化了政务服务管理模式,采用闭环式、流水线作业,实现了一窗受理,2021年共办理各类审批事项447件,审批效率提高90%以上;促进审批权力更加公开透明,实现了审批和监管的分离,避免了既负责审批又负责监管,使审批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为实现“大审批”提供有益探索,安阳县的改革试点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并作为典型向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