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向基层延伸下沉的要求为主线,开封市兰考县主动适应新形式新任务新挑战,创新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先行先试,有序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执法权限下放、执法力量下沉、执法重心下移、执法队伍整合的综合执法新格局。
(一)构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兰考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兰考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二是创新机构设置,乡镇(街道)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合署办公,形成基层专职专业执法机构,创新“1+2+12”的综合执法模式,做到统一平台领导、统一业务指导、统一落实督导(“1”是“一中心四平台”治理系统;“2”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2”是县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水利、畜牧、商务、卫健委、文广旅游等12个部门)。
(二)行政执法向乡镇延伸,执法主体各要素下移。一是下放执法权限,对经济发达镇下放185项社会管理权限,对其他乡镇(街道)下放152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二是下沉执法力量,通过12个涉改县直部门人员下沉和乡镇(街道)人员补充,全县16个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达到719人,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薄弱、执法人员不固定等突出问题。三是下移执法重心,县直执法部门下沉执法人员全部纳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集中办公、单独管理,并按行业定岗定责,逐步将执法重心下移基层。
(三)强化素质培训,加强执法统一。一是强化素质培训,对执法人员进行岗前执法业务培训,印制《法律培训手册》和《执法流程案卷制作手册》等教材,通过以案说法、专家授课等形式,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二是加强执法统一,对执法办公场所建设标准、执法程序、执法服装、执法装备、执法标识、执法证件等实现“六统一”。
自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兰考县执法队伍在市场监管、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等困扰群众和企业的突出问题,行业部门案件发生率较改革前下降了30%以上,综合执法评议群众满意度提升至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