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行为,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鹤壁市淇滨区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制度,就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开展评估工作。
(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制度。淇滨区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其他决策事项应进行跟踪反馈、后评估情形,明确规范性文件、其他决策事项评估报告内容、评估实施方式,明确评估结果应用情形。
(二)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淇滨区依托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情况,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明确实施对象。
(三)切实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工作。淇滨区制定评估方案,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开展后评估工作,明确评估单位、评估时间、评估项目、评估形式、评估内容、评估程序,并根据评估结果撰写实施情况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