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报批+工程规划许可“两并四减一承诺一检查”新模式。开封片区会同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部门多、环节复杂,尤其土地报批时间长等问题,推动市政府印发《开封市深化自然资源规划审批改革十项措施》(汴政办〔2021〕27号),创新推出土地报批+工程规划许可“两并四减一承诺一检查”模式,压减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一)前置条件并联办理,优化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流程。在建设单位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出让类)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规划条件(划拨类)后,将建设单位取得不动产权证才能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审查通过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改为建设单位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即可并联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审查通过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公示预审并联推进,提高项目土地手续办理效率。在补偿安置公告期间,县(区)政府并联办理补充耕地、占用林地手续,预存社保费用,开展补偿登记,同步预审查,公告期满后上报审批;在街坊控规公示期间,并联开展土地收储和规划条件编制、审查;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公示期间,并联办理法人资格、信用、项目批准(核准、备案)审查等要件审核。
(三)推行“四减一承诺一抽查”,加快土地报批及工程规划许可办理速度。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环节,一是取消日照指标内容政府部门复核,实行日照指标承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日照分析报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抽查;二是制定《开封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论证相关规定》,明确重要建设项目范围,对除重要建设项目以外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取消专家评审程序。在土地储备阶段,取消土地储备申请时要求提交的宗地图,并入规划阶段;取消土地储备时四邻指界,在不动产权证办理前完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