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召开2022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

2022年12月29日18:1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12月28日,嵩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2022年度嵩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宣读嵩县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并就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嵩县发改委副主任关济杰同志在发布会上表示,《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规定,对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的信用主体,国家机关在法定全县范围内采取以下激励措施:在实施行政许可中,应当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服务措施;在财政性资金和项目支持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列为选择对象;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给予信用加分、提升信用等次等;符合规定条件的,在日常监管中减少检查频次;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给予支持和便利;依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优先推荐评优评先等。

  《条例》明确,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妨碍社会治理的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重违背教育和科研诚信的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并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诋毁、破坏他人声誉、信誉,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等都属于严重失信行为,作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依据。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信用主体,将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被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或者退出措施;被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活动;被限制高消费、开展相关金融业务;被限制相关任职资格及享受相关公共服务或者政策性扶持资助政策;被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等。

  发布会还就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回应。(张扬)


编辑:何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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