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作为政策创新工具,近年来政府投资基金遍地开花。目前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数量共22只,基金方案规模达2153.7亿元。省财政厅近日印发《河南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我省基金投资限制、返投比例等作出调整,以促进基金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参股(出资)子基金的,对河南省企业投资额度原则上不低于政府投资基金出资额度的1倍。政府投资基金有哪些优势?如何促进基金持续健康发展?大河网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负责人。
基金投向丨主要在四个领域设立政府投资基金
所谓政府投资基金,顾名思义必须要有政府出资,其可单独出资也可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投资。
我国政府投资基金的起步,源于21世纪初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的背景。政府投资基金已成为加快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办法》明确,政府投资基金主要支持外部性强,基础性、带动性、战略性特征明显的产业领域及中小企业创业成长,重点服务于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国资国企深化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开展基金运作。
资金投向方面,主要在四个领域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支持创新创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以及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2023年首期河南省政府投资基金项目路演会(大河网资料图)
《办法》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应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产业发展规划设立,同一行业领域设立多只目标雷同基金的,应在尊重出资人意愿的基础上,推动整合或调整投资定位。省内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控制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数量,不得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基金。
在存续期设置方面,政府投资基金存续期限可结合产业发展规律和企业生命周期特点灵活设置。母基金存续期限一般不超过15年,采用直接投资模式的基金、子基金存续期限一般为7年,其中天使类、创投类采取直接投资模式的基金、子基金存续期限可适当延长,子基金存续期到期日不得晚于母基金最后到期日。
本次《办法》的修订完善,将注资国有企业出资方式纳入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范畴,明确了政府投资基金包括政府直接出资、政府委托出资、政府以注资国有企业方式出资等三种出资方式,其中注资国有企业出资方式为新增内容。据省财政厅基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工作实践中,已将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以注资国有企业方式设立的基金纳入政府投资基金范畴管理,需要明确相关内容加以规范。”
基金设立丨开展可行性调研严格“入场券”
近年来,政府投资基金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但在运作过程中普遍存在募资难、投资慢、退出难等问题。
自2021年以来,河南省先后制定出台《河南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办法》《河南省促进天使风投创投基金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对促进创业投资进行专门规范,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支持河南省创新创业创造发展。郑州市政府、郑州高新区、中原科技城设立了规模适度的政府母基金或国企母基金,多层级的政策合力正在形成。
河南省科技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田世华说:“《办法》的出台引发基金业的高度关注,对加快河南省经济区域转型发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政府投资基金需要将政策目标放在首位,在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双发力,而不是把追求高收益作为目标。”
一拖智能生产线。(河南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骋宇 摄)
“在发起设立环节,我们在‘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基金设立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部门提议、科学论证、政府决策等程序,要求发起部门开展可行性调研,在研究论证环节需要确定基金设立的必要性。从入场券严抓,强化基金规范管理。”省财政厅基金办相关负责人说。
《办法》规定,财政部门或有关行业部门提出基金发起设立建议,组织开展可行性调研并提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设立目标、必要性和可行性,基金拟投领域的行业现状、发展前景、项目储备,以及基金规模、存续期限、投资要求等基金核心要素的设定依据。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对基金发起设立建议开展研究论证,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与讨论,确定基金设立的必要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制定基金设立方案,报请同级政府或其授权决策机构批准。
《办法》还明确基金规模应与所投领域的产业发展实际相匹配,政府出资应与财力实际相匹配,政府出资应根据不同基金类型区别设置出资比例,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基金管理丨返投比例最低1:1市场化运作激发活力
《办法》提出,政府可通过让渡收益等方式适当让利,基金投资营运应当遵循市场规律,合理容忍正常的投资风险。同时,政府鼓励整合产业扶持类财政性涉企专项资金,与金融机构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共同设立产业投资类基金。
为持续激发活力,提高基金市场化程度,本次修订降低了返投比例,旨在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尤其是外省资本参与我省政府投资基金合作、助推基金入豫。“目前就全国范围来看,返投比例1.2倍或1.5倍比较常见,有时返投比例会到2倍以上。高返投比例的设定,不仅难以吸引基金管理人到当地设立基金,且在洽谈项目时会‘吓退’一些合作伙伴,增大了政府投资基金向社会募资基金的难度导致基金资金堰塞,用不出去。”田世华介绍,“《办法》明确,对河南省企业投资额度原则上不低于政府投资基金出资额度的1倍,返投比例最低1:1,可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募集资金参与政府投资基金活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府投资基金募资难、投资慢的问题,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河南。”
河南首届创新投资大会(大河网资料图)
除了返投比例的降低,为了让受托管理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的选择市场化,《办法》还删除了受托管理机构“国有性质”和“河南省企业”的限制。同时,基金管理机构的选择从原先“指定或公开征集的方式”调整为“遴选的方式”。“这样既能选择资金募集能力强、基金管理经验丰富的专业管理团队,保证团队的专业性,又可以让河南政府投资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的选择更加市场化,更为公平、开放。”省财政厅基金办相关负责人说。
“下一步,我们将以《办法》出台为契机,加大政策宣导和机构沟通力度,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做到专业人做专业事,争取尽快将《办法》中释放的政策红利转化为实际基金管理运作中的发展红利。”田世华说。(路娇)